工商注册,北京名士行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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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企业登记注册

合伙企业的概念:
 
 合伙企业是指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,共同出资、合伙经营、共享收益、共担风险,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。
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:
  • 合伙人应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; 
    2、有书面合伙协议; 
    3、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;
    4、有合伙企业的名称,名称中不得使用"有限"、"有限责任"、"公司"等字样; 
    5、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。 

合伙企业的名称登记

1、起好的合伙企业名称(如:北京*****科技中心)
2、各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
3、合伙人共同签字的委托书

二、合伙企业设立所需提供的文件及证件:

1、《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》(《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》、《投资者名录》、《企业经营场所证明》等表格); 
2、公司章程(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,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;有法人股东的,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); 
3、验资报告; (2006年1月1日起)
4、出资权属证明; 
5、《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及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 
6、股东资格证明; 
7、《指定(委托)书》; 
8、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,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。 
9、除上述必备文件外,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、经理、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。

三、合伙企业变更所需提供的文件及证件

四、合伙企业注销所需提供的文件及证件

五、受理审核时限:

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的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和备案,凡文件、证件齐全,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。 

六、合伙企业收费标准:

  •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:(一)收取登记费300元。 
    (二)合伙企业变更登记费100元。 
    (三)补换执照收取费用50元。 
    (四)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。 

税务登记
刻章备案
所需提供的材料:
1.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;
2.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办理组织机构代码(3--5个工作日)
所需提供的材料:
1.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;
2. 公章;
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4公司电话;
5/邮编

国税及地税登记(5个工作日)
所需提供的材料:
1. 合伙协议复印件;
2.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
3. 全体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(如有法人股需提供法人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);
4. 房屋租赁合同(如果是无偿使用,则需产权方提供无偿使用证明);
5 公司办公室座机电话、主营业务、单位所在地所属街道办事处(或乡);
6 出租方地税计算机代码、负责人姓名、联系电话(私房不需此项);
7 会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;
8. 提供公司从业人数。

开户所需材料(企业到银行开户):

1.营业执照正/副本原件;
1代码正本原件及IC卡;
3国税正本原件;4地税正本原件
5企业公章.财务章/法定代表人的人名章;
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7开户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
提示:企业自我所拿到税务登记之日起到一个星期之内到地税报到,国税在取得银行开户许可证后带所需材料到国税所报到,工商在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到.

注:因工商及税务经常有变动,具体事项请与我所联系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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